Culture Thoughts

07 May 2017

文化的想法

看到遠見的那篇鄭部長訪問稿時,我正在看 Netflix 的《火花》(Hibana)。日本對於這部作品拋出的問題是:「Netflix 的《火花》,能夠點燃日本電視的革命嗎?」(Can Netflix’s ‘Hibana’ spark a revolution in Japanese TV?)

“It’s important that the team has artistic freedom, and they’re not restrained by what the sponsor is going to think or other ‘administrative’ people around them,” Peters insists. “So they can realize the potential in their work, which I think makes something globally attractive. Our job is to be ‘creator-enabling’; the team’s job is to have a vision, and then execute it. Ours is to enable them and then get out of the way. And I think the creators are excited by it and enjoy the freedom.”

我仍然覺得在台灣,我們所看得見的其實是成果。沒有人知道過程該怎麼重視。重視過程(process),相對於重視成果,難道錯了嗎?過程似乎在分類中,是被歸類在「文化價值端」的思考,只有高端的非市場考量、過去的文化資本計算,才能奢言之;而成果是著重於「市場端」的思維,可以被計算、量化、投資化。鄭部長所帶領的文化部,應該象徵的是走向一條切開「文化價值」與「市場」糾結的路途。

我自己在做什麼?

這一兩週來我都在深深的反省中思緒浮沈。我到底在做什麼?我自己這樣問著。端出一個新名目讓中研院的前輩們能夠更能重回舞台正中央嗎?創造一個讓自己能夠掌控的舞台與場域嗎?我要不要停下來呢?

後來我覺得,我需要思考清楚我在做什麼,無論是否要停下腳步。從已經醉到不知道自己在跳什麼的 pub 裡面離開,跟放下一個自己全然清楚的行動實踐,應該是全然不同的事情。我要選擇後者。

我所做的事情乃是從 2015 年甚至更早就開始的。網路文化該怎麼被納進一般文化的系統中來思考?網路文化是更關於當下的,新的表意與表徵系統,而非隸屬於過去的一套文化系統。擁抱「全景」紀錄片、網路上的 Discovery Channel 發現頻道,IMDB 網際網路資料庫,BBC 每則新聞都是前端,最終的 Linked Open Data(LOD)語意網絡串連在一起,這些都像是同一個身體的不同的器官(organ)。

「數位文化的核心架構願景」

技術性的實驗室(experiment lab)是基礎。技術無分貴賤,流行未必重要,冷門也不一定不好。實驗的目的乃是與消費者 / 使用者建立起能夠傳遞個體或集體、文化表徵與表現的獨特關係。過往國際的 hackerspace、fablab、makerspace、tinkerspace、techshop、hub 等等範例,各自在不同的國族、社會文化意義脈絡下孕生成長,也帶來了國際交流的一等人才。技術實驗室是文化策略的孕育室。技術、軟體、硬體、服務在這樣的空間中被交互刺激給創造出來,也成為國際化互動的前沿。

就算有技術實驗,沒有對話能力的技術與實驗,就算有一群工程師、一堆技術資源,最終也無法順利成行;理論論述是這樣的數位文化中心的核心。要是沒有 Geert Lovink 與他所創造的 INC 那樣的批判思維,也包括東浩紀(Hiroki Azuma)的實踐、英國倫敦金匠學院文化研究中心 Fuller 與 Harwood 的實踐,就不存在某種自主的「覺知意識」(sovereign awareness)。我們所做的事情就將只是廉價地追尋某種「之光」,某種外部價值的隨機反映,投射到柏拉圖的洞穴、地窖的深谷裡的某種光與陰影。這也是杭州《網絡社會年會:網絡的力量》裡面的國際連結,真正的意義所在。

若說主體性是一種抽象的建構,那麼日本研究者濱野智史得到第 25 屆 Telecom 社會科學賞與獎勵賞的著作《架構的生態系 — 資訊環境被如何設計至今?》則提醒了研究本土資訊社群活動的重要性。研究美國新創 YouTube 與日本在地 Niconico Douga 影音服務平台的差異,就能夠捕捉到一個超過上億的人口的文明如何理解與建構自己的網路服務的關鍵文化。台灣很早就踏入了資訊社會時代,但卻一直沒有自己的觀點與發展策略;研究者、文化主政者與社會資源在這些新興到成熟領域交集處,沒有落實反饋與建構主體性的多元文化活動。

透過數位文化中心,透過無止境的連結與打破傳統的、保護主義的疆界,重新創造空間,我們在賦予這些文化實踐,內在真正的靈魂。

補充:文化是數位的

台灣的好朋友 Culture24 主任 Jane Finnis 目前正在英國文化媒體與運動部(DCMS)推動的一個計畫:「文化是數位的」(#CultureIsDigital),裡面提到「文化白皮書」「策略文件」與基本元素: